2010年11月4日 星期四

水貨”含義與內地不同

在內地,通常將走私貨稱為“水貨”,而在香港則不同,香港的“水貨”並不是“假貨”或“冒牌貨”。香港是自由港,很多國際品牌在香港有特約經銷商(即總代理)銷售,同時法律也允許其他進口商從原產地進口產品。後者一般稱為“水貨”或平行進口商品,售價可能較低,有些款式甚至總代理商也沒有進口。 “水貨”售後服務是由出售商店負責而非總代理商負責。消費者購買的水貨商品一旦出現質量問題就難以得到內地維修點的保修服務。
消費者可以採取如下應對措施:一、內地消費者在購買“水貨”產品時,要考慮售後服務等問題。如果不買“水貨”,在付款前須向商家明確,並要求在購物單據上列明所購買的商品是由總代理商負責售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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